词汇浅释

 

阿民念主义:
(Arminianism)赫门·雅各Jacob Hermann,拉丁名 阿民念(Arminius 1560-1609),为荷兰神学家,在接受了严格的改革宗训练后,就有关加尔文派在人得救上神有主权及其它相关题目的教条上存疑。跟从他的人,被后人称为阿民念派或抗辩派。他们将阿民念的著述,故意渲染,并在抗议文中阐明以下五点自己的信仰纲领。

一、神拣选人或遗弃人的根据是预见人的信与不信。
    
二、基督死是为所有的人,为每一个人,虽然只有信者得救。
    
三、人全然败坏,以致需要神的恩典以起信与作善事。
    
四、此恩典可遭拒绝。
    
五、凡真正重生者是否能在信仰上确被保守值得怀疑。

经过相当的讨论之后,此说在多特总会(1618-1619)中被定为异端。在荷兰仍有人主张阿民念派的信仰,其中有格鲁修等人。在这些人的领导下阿民念主义成为与传统的改革宗大相径庭的反调主张。

荷兰的阿民念派受了十八世纪唯理主义思潮的影响。现代的抗辩派仍主张伯拉纠的教训,对圣经默示与三位一体存有随意的见解。

阿民念派在荷兰以外,仍在法国、瑞士、德国、英国以及全世界有相当的影响。循道会(即卫理公会)强烈地持守一修订式的阿民念主义,有时被称为「福音派的阿民念主义」。此派所着重的教条与加尔文派稍有区别。

背道:
(Apostasy)指个人、教会与国家,在言行上放弃神的真理,特别是离弃与基督教存在有密切关系的真理,如三位一体、基督神性与代替救赎等。圣经已经预言在基督再来之前必有背道(帖撒罗尼迦后书2:3)。从前许多大宗派的信仰都是纯正的,但如今所传的不再是基督教的信息,而不过是「高尚的理念」、「品格的修养」、「积极的思想」、「属灵的价值」等等,至于基督教的核心部分--基督的代赎--却给删除了。这样的教会只能当作是背道的教会。

本罪:
(Actual Sin)人自己本身所犯的罪,与原罪有别。原罪是人心天生的败坏,起因于亚当的堕落,也是一切本罪的根源。

伯拉纠主义:
(Pelagianism)为第四世纪英国修道士伯拉纠所倡导。它反对奥古斯丁预定与原罪的教义,并主张人得救不是靠神主权的恩典,乃凭自己的自由意志(人得救不是出于神,乃是出于自己)。这古老的异端如今改头换面,又成为现在的阿民念派。431年在以弗所大会中被定为异端。

补赎:
(Penance)天主教惩罚犯罪的一种圣礼,包括悔罪、认罪、补罪及赦罪四部分。天特会议根据耶稣在约翰福音20:19-23节的话,试图确立此礼。(天特会议是天主教为处理内部分裂及宗教改革事务,在主后1545年到1563年间所举行的宗教会议。)

恩典之约:
(Covenant of Grace)是圣父与圣子(代表一切选民)在永恒里所立的约,藉此约选民永远救恩的计划得以圆满确立,并毫无错谬地得到保障,到了时候,按着神的计划启示给他的百姓,付诸实施。

份外功行:
(Supererogation)天主教神学名词,意思是一个人要得救,尚需积份外的功德。圣徒的此功行还可转让给其他信徒。

复原教:
(Protestantism)又称「抗罗宗」,现在称「基督教」。承认初代教会的根本信仰,反对罗马天主教,否认教皇的普遍权力并承认改革宗的原则,即只有因信称义,所有信徒是祭司以及圣经是唯一启示真理的来源。此教跟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没有关系。

高位圣职者:
(Prelate)教会有职权者,掌握执行教务之大权,如主教长、大主教、主教,及红衣主教等。

告解:
(Absolution)天主教名词,为神甫宣告某人无罪,或解脱刑罚之举。复原教牧师认为,只有神能赦免一切悔改者,但罗马教认为神甫有代基督赦罪之权。此字由拉丁文absolvo而来,意即「释放」,「解除」。用在神学上则指罪得赦免,特为天主教会所用。圣经并未讨论告解,亦无此名词。告解中所言罪人需要赦免乃完全合乎圣经。所以罪人得赦免这项真理乃是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恩慈工作,因基督为我们的罪死,并且复活为我们称义(罗马书4:25;比较约翰一书1:9)。唯独基督能解脱我们的罪(路加福音7:47;参歌罗西书1:13以下)。

功劳之约:
(Covenant of Works)是神在人类历史的初期与人类的代表亚当所立的约,根据此约,亚当若顺服神旨意的特殊启示,就可以把完全的义与永生带给全人类,而他悖逆的结果是把全人类陷入罪与愁苦的景况中,并在今生与来世受神的忿怒与咒诅。

归与:
(Imputation)指罪孽、罪行与义代替性的归属,如因亚当的罪,死就归到众人(罗马书5:12-14);因基督的救功,义就归到众人(罗马书5:15-21)。

护理:
(Providence)神的护理之工,就是用他至极的圣洁、智慧、全能,保护他所造的万物,并且管理他们一切的运作。

化质说:
(Transubstantiation)又称变质说。罗马天主教会之教义,谓圣餐于饼酒奉献之后,基督之肉体与血及其全神格一同出现。虽然饼酒之形质仍存,而实际已变为基督之真血真肉。

教皇:
(Pope)「教皇」一词在圣经中找不到。这一词是来自拉丁文「papa」,意思是「父」。然而,耶稣禁止他的门徒按照属灵的意思把任何人叫做「父」:「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罗马天主教徒以为教皇是世上教会的元首。他们说,就象旧约中的大祭司是神与人的中保,教皇同样是神与人的中保,他有权力释放住在炼狱里的灵魂,让他们进入天堂,也能够延长他们在炼狱里的痛苦。

新约时代的前六百年没有任何记录,说明罗马的主教在教会之上有至高的属灵权威。事实上,教皇制在公元五百九十年才开始,那时大贵格利(Gregory the Great)巩固了罗马主教的权力,为教会开辟了新路子。

但是,耶稣基督是神与人的唯一中保:「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摩太前书2:5)他也是唯一的教会真元首。建立教会并用自己的宝血来救赎教会的只是他,而不是别的。他又许诺永远与他的教会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教皇或其他任何人,声称自己是教会的元首和神与人的中保,都是骄傲和满有罪的。

教皇制:
(Papacy)天主教会的制度,教皇在教会中居于最高地位,拥有最高权威,是彼得的继承者,基督的代职人。教皇制始于十一世纪。

教会律例:
(Canon Law)希腊字Kanon意指规则,而教会律例是由教会纪律的规则所组成。这些规则开始是由地方及大公会议在纪元初期所制定,而与古代会议在有关信仰事宜上所做的决定有所不同。然而它们同样都表达了新约对于教会中的秩序及道德纪律的关切。东方教会的普通法基本上仍旧由早期会议的教规所组成(包括附加在第四世纪使徒宪典之后,所谓的使徒律例,以及692第五、六次会议(The 692 Quinisext Council)的无数信条,这些会议不为西方教会所承认)。

教士:
(Clergy)为基督教会一种特定人员的通称,一般职务是领公众礼拜、讲道、服事圣礼,和处理一切教会工作,亦称牧师。

教义:
(Doctrine)用逻辑的方式所阐述的圣经真理谓之教义,此真理又与其他圣经真理有相互关系。真实的教义包括:?事实;?神对该事实所启示的意义。如林前15:3-4,耶稣按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耶稣死是事实;是为我们的罪死了,则是对我们的意义。这就是教义。

炼狱:
(Purgatory)罗马天主教与希腊正教所说的,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一个暂时受刑罚的地方,称之为炼狱。主张凡在教会中不完美的人,死后一定要在炼狱经过刑罚与炼净的苦修。只有那些完美的基督徒在死后才能直升天国。一切未经洗礼的成人以及那些洗礼后又犯了必死之罪的人,死后直入地狱。不完全成圣的基督徒死者,生前与教会有交通,但仍有罪在身,要到炼狱受苦,时间长短不一,需在炼狱中洁净所有的罪,然后才能升上天国。抗罗宗(改革宗)反对此教义,因没有圣经根据,所根据的是伪经马喀比后书12:39-45。

马吉安主义:
(Marcionism)即信奉马吉安派,赞成苦修及二元论者,于七世纪时就消灭了。

蒙恩之道:
(Means of Grace)就是能够使人接受神恩典的那些途径。最主要的蒙恩之道是圣经,从中我们能得到基督教的一切知识,它的主要目的是使我们明白耶稣基督福音的得救恩典(提摩太后书3:15;约翰福音20:31)。传道是传扬有能力的福音真理,并且就象基督和他使徒们的教导和运用所显明的,传道是一种最重要的蒙恩之道(路加福音24:47;使徒行传1:8;罗马书1:16;10:11-15;哥林多前书1:17-18,23)。同样,个人作见证和传福音也是带给别人福音恩典的蒙恩之道。

有些蒙恩之道不仅使人得救,而且能保守信徒,赋予他们恩典的能力。例如,为了教训及造就基督徒解释经文;自己研读圣经等。祷告是另外一种蒙恩之道,通过祷告基督徒能够与神相交,与他同在。还有就是在敬拜神和作见证上与其他基督徒团契。参与领取那基督所建立和吩咐他门徒纪念的主餐也是一种蒙恩之道(使徒行传2:42)。此外还有教会的管教等。

弥撒:
(Mass)为罗马教会举行之圣餐礼。安立甘会偶而用此名词。(安立甘为隶属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及美国之圣公会名。)弥撒是神甫和那些领圣餐者的善工,他们认为自己分给众人吃的确实是基督的血和肉,相信这样能从神那里得到或重新得到赦免。他们还相信通过弥撒,可以为生者或死者都求到赦免。这教导根本不符合圣经!

摩尼主义:
(Manichaeism)结合异教与基督教的古代宗教,主二元论,认为光明与黑暗两国度之间的争斗不休,要到一千四百六十八年后火把地球和恶势力毁灭时才得解决。教徒视妇女与物质乃根本的罪恶。圣奥古斯丁曾为摩尼教徒九年。

诺斯底主义:
(Gnosticism)主张诺斯底派的人士是一群随从多样宗教运动的人士,强调救恩可由「神秘的直觉」(gnosis)或「知识」而获得,特别是有关人的起源。宇宙论的二元论是诺斯底派一项很重要的特征--认为属灵的世界与邪恶属物质的世界是两相对立的。但诺斯底派却在教会教父的著作中遭到攻击(二--四世纪时;参「教父神学」条),他们认为各种诺斯底派的团体都是歪曲基督教的异端。可是许多现代学者却相信诺斯底派是一种宗教现象,只是在某些情况中不依从基督教罢了。虽然关于此派何时起始、如何起始尚未达成一致的见解,但却有一些学者支持此派具有非正统或极端犹太教的背景。(教会教父指初世纪至七世纪著名的教会领袖。)

判道者犹利安:
(Julian the apostate)(331-363)罗马皇帝,康士坦丁大帝之侄,自幼受基督教熏陶,但从不作基督徒,登位后并极力逼迫基督教,曾大兴土木建异教庙宇,并将康士坦丁大帝给教会的特权都取消了。

旁门:
(Cult)与基督教正统教义相反的教派,如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或基督教科学派。

赦罪券:
(Indulgences)天主教的名词,为求赦免「罪孽得赦后,由罪行所引起的暂时刑罚」。此券能给受益者获得功劳。马丁路德奋起反抗该券之贩卖与滥用。1562年以后此券之贩卖终止。此赦罪之说系根据十三世纪经院学派神学家所发明的功劳银行。根据此说,耶稣与圣徒在地上有「超余的」功劳在天上储存。为救一般人叫他们得益处,教皇可以支取此超出的余功。起初赦罪券是不要钱的,只是作善工,禁食,参加十字军等。后来文艺复兴时代的教皇贪得无厌,大肆搜刮,将这赦免当作谋利的机会,所用方法不正当,甚至有人从中获取折扣,据传替教皇利欧十世卖赦罪券的人可以拿三分之一的好处。因此,卖赦罪券的人就大事渲染,夸张宣传说这是上天堂的护照。

神甫:
(Roman Catholic Priest)罗马天主教认为,神甫是作为人和神之间的中保,有权施行圣礼的人。在天特总会上(Council of Trent),罗马天主教会说道,神甫是神人,谁蔑视他,就是蔑视神,谁听到他说话,就是听到神说话。

圣礼:
(Sacraments)圣礼是基督作为教会元首所设立的严肃礼仪,用具体之物将基督和新约的益处向信徒表明、印证而运用在他们心里。复原派教会(即基督教)只承认两种圣礼,即洗礼与主餐;而天主教、少数安立甘教会及东正教会却承认七种圣礼,即洗礼、坚振礼、圣餐、告解、抹油礼、圣职礼和婚礼。

圣礼主义:
(Sacramentalism)此种理论或教训,认为圣礼在其本身能发生功效,拯救人脱离罪恶,并不计及守礼者的态度。相信应用圣礼及其相关事物本身就有功效并且对得救是必需的。例如洗礼本身能洁除罪污。

索西奴派:
(Socinianism)此派为意大利两位神学家索西奴(叔侄关系)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所倡导的宗教运动,主张唯理的基督教。因有关三位一体、圣经与圣礼的教导差异过大,以致被定为异端。当今的神体一位论和新派(自由派)神学就是自该派衍生而出。该派于十六世纪在波兰特别盛行。

亵渎:
(Blasphemy)在口头或书面上侮辱、蔑视或轻慢神或有关神之事(即如圣经、圣礼、安息日、崇拜等)的罪。

修道主义:
(Monasticism)是宗教训练组织的一个普通名词,该种训练,意欲保守热心教徒之生活纯洁,及避免世俗之习惯。此运动于第三世纪开始于基督徒中,其时有人退隐旷野,为获得永久之快乐及道德之完全。在天主教、佛教、回教、印度耆那教中,此主义表现得非常重要,也影响了犹太教,但基督教却不主张此种遁世主义。

亚利乌主义:
(Arianism)在古代教会中兴起的第三个异端,就是亚利乌派。此说否认基督的真神性,主张他占有神人之间中保的立场,说他是第一个受造者,并为其他一切受造之物的造物主。基督并不是被承认为占有绝对神性,而仅为受造者中的至高者。由于他所作的宣称,所具有的权柄,所行的神迹,特别在他复活中所彰显的荣耀,大多数古代教会的基督徒,都承认他为真神。但亚利乌派谬解了某些有关基督降卑地位的圣经记载,以为他暂时从属于父,意思是原初的、永久的不平等。古代教会最出名的教父奥利金(Origen),论到子永远为父所生的教义,曾教导过固有的从属(说基督从起初就在父之下)。亚利乌(即亚利乌派的创始人)将此思想发扬光大,并且宣称子到了时候生下来,如此使他成为受造之物。

永旨:
(Eternal Decree)即神永恒的旨意或「从遥远的永恒,就定旨他要做的,如今藉着他的大能执行他所旨意的......」(加尔文)。这种永远不能撤除的决定称为「永旨」。加尔文所信的预定与预定论即以此为基础。有人批评这一观念,认为必然导致「决定论」--否定自由意志,因此要神为罪负责。当代新改革宗一派的神学家辩称,永旨不可与神在耶稣基督里的启示分离,神的永旨就是神启示在基督里的旨意。

有形的教会:
(Visible Church)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就是他曾用自己的宝血所救赎回来的选民。有形的教会包括全世界凡公开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应许顺服他的人,并且与有组织的教会联合。信徒的子女也包括在此数之内。无形的教会包括选民的全数,基督就是为这些人死的。

预定:
(Predestination)从神学教义上来说,预定从根本上与加尔文主义有关,主张神从永远即预定一切将要成的事,包括人的永远得救或被遗弃。

预定所表明的神绝对的主权,并不与人完全的责任相冲突,因为计划是神的事,与我们有关的是神显明他的旨意(申29:29),即神清楚记载在圣经中的一切。预定论也非宿命论,它有实际应用的意义,即在神的命定之下,我们当如何尽自己的本分完成神所托付的一切。这道理能叫人刚强起来,不灰心丧志,并在患难中倚靠这位有主权的神,经历他的支持与鼓励,将一切的后果交托在他手中,这样的态度是荣耀神的。

预定论的道理,应当特别谨慎地运用和处理,因为这是一个神圣的奥秘。至于圣经有关这方面的教训,可参弗1:11;赛46:9、10;徒4:28;徒15:18;罗8:28。

治死:
(Mortification)在罗马书8:13里,治死来自希腊文的「thanatoo」一词,意思是指「杀死」的行动;歌罗西书3:5里的「治死」来自希腊文的「nekroo」一词,意思是指「杀死」的结果。这样用是出于赎罪的教义,即那「成为人的样式」的基督在十字架上是如此地代表罪人,他既替他们死,那么他们肉体的情欲也与他同死(哥林多后书5:14-15;罗马书6:6-8;歌罗西书2:20;3:3)。信徒被吩咐藉着信心接受这个事实,他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拉太书5:24),因此能够努力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书2:20),并能够治死他们在地上的肢体(歌罗西书3:5)。这一句的原意带有不断治死的意思。

治死的对象是肉体的行为和私欲(歌罗西书3:5-6)。保罗告诉我们,在自己与罪的争战上必须控制肉体(哥林多前书9:26-27)。但是治死永不是孤立的,它与把自己奉献给神是分不开的(罗马书6:12-19)。

自然律:
(Natural Law)人天生即有的道德原则系统,经院派归纳为「行善去恶」之心。

罪债:
(Guilt)犯了罪应当受罚的事实或感觉。自古以来各宗教都在尝试藉祷告和奉献减轻人的罪恶感,唯有基督教不但解决了这种感觉,也除去了罪那看不见的权势,给信徒带来基督里的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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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词汇解释摘自赵中辉编著的《神学名词辞典》,为了适合中国大陆基督徒的语言习惯,略有改动及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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